目前分類:爸媽想想 (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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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電腦中瞥見一段四個月前紀錄下來的對話:

容媽:你在幼稚園,老師有罵過你嗎?
容容:沒有,都只有罵別的小朋友。因為老師在的時候我都沒有做不好的事情。
我:你是說,老師不在的時候你才去做不好的事情嗎?
容容:(很高興的回答說)對啊!這段對話只是個開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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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二,巡迴各地的玩具巴士開來 Tang Hall,我跟容容拿著上次借來的兩件玩具去還,容容又再挑了兩件,「釣魚」跟「餵長頸鹿」。新玩具的魅力不小,借回來後,容容自己在那邊餵長頸鹿餵了一個多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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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台灣後,我們一家三口脫離 [相依為命] 的狀態,大部分時間,容容是跟兩對阿公阿嬤及表哥在一起。再加上我幾乎都在書房寫作業,不必隨身照顧他的各項需求,就空出一隻耳朵,觀察到我們這些大人跟容容說話的模式,因而有些想法。

我們是幾乎不罵他,也很少用命令句(這最近用的頻率高些),要他做什麼或不要做什麼,總是帶著理由。雖然容媽我是被[修理]大的,但如今外公外婆也盡量採用不同的方式來跟這個[外國孫]相處。原則上是不強迫他,而有得商量的事,眾人都說這孩子能說道理,受教。然而,所謂的道理,是大人的道理、而不是小孩的--他才三歲,怎拼得過大人的嘴?

所以,雖然表面上不教訓,但其實是有教訓的,只不過口氣是理性緩和而已。小孩在日常生活中,點點滴滴都有被[教訓]到:小心碗不要打翻喔、正餐沒吃完不能吃甜點、慢慢走不要跑、不要哭要用說的.....,總之,會造成混亂、會引起麻煩的,都需要規訓。

我不由得想:容容能接受這些理性的規訓,沒有太大的反抗,這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呢?是不是有某些屬於孩子的質素,在這過程中失去了呢?

另一方面,我們的確太少以遊戲玩樂的態度在日常中生活。我們習慣把遊戲玩樂的心情,留到遊戲玩樂的那個時段,而不是在生活的每件事物中。甚至,[寓教於樂] 也常常被一些太過認真的大人銘記在心,連玩樂時都在想要教點什麼給孩子。

嗯,推薦一本新書:<遊戲力(playful parenting)>(遠流出版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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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台,參加姪子鴻鴻的幼稚園辦的聖誕Party。鴻鴻的媽臨行前準備這準備那,原來是孩子們要上台表演。到了會場(幼稚園大廳),到處裝飾、營造出非常華麗的感覺,還有轉播電視,簡直是比照電視台攝影棚來辦理。一班一班的孩子,換裝、道具、勁歌熱舞,各班表演了一場又一場,給台下的爸媽家人看。

我想起容容在英國托兒所的聖誕party,雖然我們要回台所以沒去,但看過通知單是這樣的:某個週五下午,會請一個children's entertainer(專業表演者)來園,並準備了聖誕餐點給孩子吃;要來的請回函,費用(好像是)10鎊(因為不是每個小孩都有去週五下午班,留園孩子數目增加必得加派人手);接小孩記得不要遲到。

英國的聖誕派對,是大人娛樂小孩(children's entertainer就是這個意思);台灣的聖誕派對,是小孩娛樂大人。沒想到聖誕派對這習俗漂洋過海,轉變這麼大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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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刊載在[人本電子報]上的這篇文章,心裡不禁燃起怒火--這樣迂腐顢頇包庇的校園文化,到底要傷害多少代的孩子?

 

孩子,你沒有被遺忘! --花蓮中城國小虐童案

◎張萍(人本基金會屏東辦公室主任)

2006年12月15日,報紙上一個腫得像青紫色饅頭的屁股,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
12月17日日一早,我從屏東搭火車前往花蓮縣玉里鎮探視這素未謀面的受害者,我看到孩子臀部外圍仍為青紫色,中間的瘀青已褪成黃色。黃媽媽則痛心的說他雖然是原住民,卻不喝酒、每天認真看孩子的功課,有問題就寫聯絡簿反應,他不知道為什麼老師要對兒子說:「我的棍子是不打人的,只打豬、狗和白癡。」

小孩受害後又承受壓力是黃媽媽意想不到的,不僅一群家長連署挽留老師,教育局長也跟她說:記一個大過對老師而言,已經很嚴重了。至於老師為何沒寫聯絡簿告訴她,局長不諱言地說:寫了會留下證據。

都是《論語》惹的禍?

孩子說12月12日那天,他把作文寫在白紙上,不符合老師規定(要寫在稿紙上或用電腦打字),被老師用鐵棍打左手、右手和屁股,晚上洗澡時,被弟弟發現他的屁股腫得像紫色的芋頭,但都沒告訴媽媽。更倒楣的是這一天放學前老師規定隔天要多背5頁論語,碰巧當天黃爸爸黃媽媽要去外地趕工要把兩兄弟帶著,而匆促中孩子忘了帶《論語》出門。

13日早自習時,孩子的解釋被老師說:「不是理由,找藉口!」便用鐵棍又打屁股,他痛得跑出教室,老師說:「回教室就不打」,但一回教室老師又繼續打。孩子苦苦哀求:「對不起,下次不敢了。」老師說:「對不起也沒有用。不聽我的話,惹我生氣,就要被打!」孩子哭著一直喊痛!老師仍然左手、右手、屁股輪著打。

孩子痛得無法忍受,再度跑出教室,手拿60公分長鐵棍的老師還追到走廊不停的打,連隔壁班同學都看傻 了眼。孩子又跑進教室後,老師找了班上三個男同學分別抓他手、壓他肩、掀開他衣服,問他:要打幾下?孩子說:10下。老師問全班:夠不夠?有人說:不夠。 老師接著問那該幾下?同學說:11下。於是老師便繼續打屁股11下。

被架著打的孩子喃喃唸著被打的次數: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、9...老師聽了很生氣說:「重來!」但他痛得受不了又掙扎、閃躲,老師更氣了,說:「Double!(加倍)」就這樣孩子前前後後被打了一百多下。

地方上流言四起

黃媽媽說當褲子被拉下那一刻,她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玉里榮民醫院急診處負責驗傷的醫師說:這是他驗的第三個中城國小的孩子,一定要告到底。驗傷後,外界的壓力接踵而至。校長、主任、家 長會長、議員、里長、同事、老闆輪番上陣,都是說服她不要提告,否則以後孩子沒人教、會害老師沒工作,從清晨到深夜,她被疲勞轟炸了整整三天。

黃媽媽原本期待學校能還原真相就好,但是學校的調查報告只訪談老師,輕描淡寫的帶過案情。於是12月18日我陪媽媽到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。之後我拜訪中城國小,校長一再強調的只有:「中城國小辛苦建立的校譽毀於一旦。」

12月19日孩子返校上課,但卻被視為「害老師的人」。黃媽媽決定轉學,學校以驚人的速度辦好一切手續。自此,孩子每天早出晚歸展開通勤生活。

「是 媽媽在屁股塗紫藥水,目的是跟老師要錢」的流言不知從何時起,已經在玉里鎮悄悄散播,黃媽媽忍受著異樣眼光,獨自面對這巨大卻隱形的敵人,無處伸冤,即便 驗傷單清楚寫著:「雙臀淤血20×15公分」也阻擋不了流言的威力,本會高雄分會主任在教育部開會時,都聽到一起開會的花蓮代表說起本案是塗紫藥水。流言 使得地方上有學生放話要堵人,家人擔心孩子安全,連跨年煙火都只好留在家裡從電視看。

2007年1月11日花蓮地檢署開庭,人本基金會幫黃家請了律師。開庭前,孩子看到一個長髮披肩的年輕女人,立即問:「那是林老師 嗎?」還嚇得縮成一團躲在角落發抖。偵查時,檢察官叫黃媽媽及律師離開,單獨留下孩子問話,「是不是塗紫藥水?」「是你要告還是爸媽要告?」「你有錯,沒 寫作業,回去再想一想!」然後再叫黃媽媽進去,怪她沒注意孩子功課、不該帶孩子去工地。律師走出法庭第一句話就說:「還好有請律師,否則會在暗示下撤 回。」

4月2日,孩子新學校的司令台、籃球架、溜滑梯等器材上,被不明人士以麥克筆寫滿了恐嚇及辱罵的塗鴉,如:「你害老師沒工作,走路 小心一點、你的屁股最好被打爛、你是死阿美族爛人、你家窮、死要錢」等等。孩子難過得躲在廁所裡哭,擔心沒有學校讀,黃媽媽不敢再踏進學校,不敢在兩兄弟 的聯絡簿上反應任何意見。

老師可以虐童?

2007年5月1日我在花蓮教育 大學蕭昭君教授陪同下再度拜訪中城國小,希望校長以目擊者身分出面澄清紫藥水流言,幫幫受害者。但李校長卻以事件已經平息為由拒絕,並說新學校塗鴉絕非該 校學生所為。同月7日,我去拜訪花蓮縣教育局溫智雄局長。溫局長雖然說傷口並沒有塗紫藥水,但也以此案進入司法程序而拒絕公開澄清。

至於 林老師的責任,我說林老師這學期用鐵棍體罰以前也曾打斷愛心手和籐條;局長卻說:棍子可以用來指黑板及敲桌子,有可能是敲桌子敲斷的。我跟局長說林老師教 唆學生壓制的事,局長說:那是教評會的權責。我問教育局的立場,局長說:罪不致死。「那局長的意思是-即使教室變成刑堂也不用解聘?」我問,局長回:「老 師長年奉獻很辛苦。」

尋求官方澄清無望,5月11日人本在花蓮市召開「天地雖大,何處可讓黃家母子容身?」記者會來幫黃家澄清紫藥水流 言,並呼籲花蓮縣教育局應該悲憫受害者、設法終止二度傷害。同日,花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本案,只傳訊了被告,蒞庭檢察官當庭欲追加起訴「妨害自由及教唆兒 童犯罪」卻被法官擋下。聽到出庭的林玟妝老師說:「我承認打十幾下,不到二十下。」黃媽媽當場哭出聲,卻被法警制止。法官諭知雙方試行和解後退庭。

調 解時,林老師仍然堅持只有打十幾下,黃媽媽認為林老師應該離開教職,以免傷害其他孩子。幫忙調解的職員說林老師好不容易才當上老師,勸黃媽媽原諒老師。黃 媽媽回說:「如果是家暴事件,孩子會被社會局帶走聲請保護令,父母親要面對刑責,為什麼老師虐童可以記個過、繼續教書,而所有人都說不要告老師?」

在公道來臨之前

2007年8月6日判決下來: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,一天折一千元。黃媽媽不敢相信法院會在還沒調查完整事實前就做出判決,她對記者說:「我不在乎判刑多久,也不想林老師被關,我只要還原真相,還孩子清白!」又說:「如果他爸爸是法官或議員,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。」

上訴之路已經開始,我不知道二審會碰到什麼樣的法官,也不知道司法是否會還他們公道,我只知道他們母子需要陪伴與支持,不被社會遺忘,只知道我們不能倒下,在公道來臨之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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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SM15126有一年夏天,我陪伴一群大學生,帶著五十個小孩,在雲林某山鄉的小學,打地鋪吃大鍋菜,度過四天三夜。

每次出梯隊,都會有一兩個孩子令我印象深刻。雲林那次呢,一個是強悍尖銳的中年級女生,另有個渾身是[力]跟[氣] 的低年級男生,我們都叫他小馬。

孩子們遇到一隻幼狗,很愛,一夥人抱來抱去地在操場跟牠玩著。整天在操場奔馳的小馬,也加入關注狗狗的行列。然而,狗只有一隻,要這樣玩還是那樣玩、誰要玩誰不要玩,很快的,爭執即起。其他孩子認為小馬跟狗玩的方式不好,於是將狗抱走,小馬就爆炸了,大喊大叫但卻無力回天,於是就發瘋似的滿操場跑。他是孤立的,而且他年紀小,說不過別人。他現在是用他最擅長的身體活動來抒發情緒。我在旁邊,注視著小馬跑了好一陣子,等他慢下來,才前去設法攀談。

我:[你很生氣喔?]
小馬沒說話,踢著、小跑著、偶爾叫著。當下,我整個只有心疼這孩子身上的 [氣],並沒有特別想到要怎麼做。
我(跟在他後頭):[看到你這樣,我也好難過....。]
我揣度剛才發生的事,想像自己是他。此時他伏低拔著地上的草,我蹲到他身邊:[你是生氣狗狗被抱走、害你不能跟狗玩了,還是....生氣他們不聽你的話?]
聽到這,小馬怔了一會兒,然後說:[ 2。] 接著,他就跑開了,留下哭笑不得的我。

我還得換算一下,我剛才問的順序是什麼?

我以為他在乎的是狗,其實不是。

這段應答,一直存在我腦海裡,主要也是因為那個天外飛來一筆的[2]。

最近陪快三歲的容容聽小班的[巧虎]光碟,基本上裡面都是小段小段的情境故事,然而大人(作者)無法抑制考問孩子[從情境裡學到什麼]的欲望,所以會安排演員巧虎變身為老師來問問題。例如:[端午節要吃什麼? 1..... 2. 粽子 3.....。] 然後公佈答案(配樂:噹噹~)[2.粽子。小朋友,你答對了嗎?] 。這樣。

我不禁想:小馬,你是不是聽巧虎長大的啊?

巧虎會從[演員]變身為[老師],我覺得這手法太直接而有粗糙之嫌。有時候手法沒那麼直接,例如某段故事裡,巧虎吵醒了巨人,巨人要他回答問題、答對才肯原諒。這樣似乎是好了一些,但是我又想:為什麼要答對才肯原諒呢?為什麼巨人以別人答不出來為樂呢?這就讓巨人跟巧虎的互動,變得十分的不自然--人跟人之間不會這樣子的。這份出版品每期都有生活禮節之類的主題,可見得[與人應對]這部份是被重視的,但是,故事裡卻呈現出這樣不合理的人際互動。

或許,小孩不久後就會發現:反正,故事都是拿來教訓我、或考問我的,不用那麼在乎啦。又或許,小孩聽著聽著,就這樣習慣了這種故事的模式,這種教訓人的想法與口吻。然而,這是我們要的嗎?

像教學手法這類的,似乎有個名詞叫做[隱藏式課程],它有時候比正式課程內容的影響還大。所以,在我們關注小孩學到什麼內容的同時,更要注意[怎麼教]才是。

除了教學手法的問題,我也觀察到一些觀念上的謬誤,這好像比較常發生在[情緒]跟[禮節]的主題。例如,到別人家做客,[不要在沙發上跳來跳去,這樣沒有禮貌。] 在我看來,不要跳沙發,是因為那樣會把東西弄壞,跟禮貌有什麼關係呢?再例如,下雨天不能去公園,巧虎大哭說要出去,結果媽媽就說[不能賴皮]。容容此時問我:賴皮是什麼意思?我想了一會兒,覺得糊塗且棘手,就說:我不知道,你去問爸爸看看。在另一個房間的容爸說:[賴皮,就是沒做到答應過的事。] 可不是嗎。那,小孩因故不能出去玩而失望地哭鬧,這裡面有誰[沒做到答應過的事]了嗎?

[賴皮]這標籤,是不是貼錯了啊?還有,為什麼要這樣輕易地給孩子貼標籤呢?

我想起那個夏天,想起滿操場跑的小馬。想起他那渾身是氣、心裡難受又無法言說的模樣。究竟是何以致此?

我覺得,面對孩子,與其一直惦記著[教]哪些內容,實在應該仔細的體會他、跟他說話,才是正道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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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人小池沙灘

我們夫妻對小孩的教養方式,大方向一致:說道理、不搞賞罰。但畢竟是兩個不同的人,對於某些事情,堅持的程度、細節、手法都有差異。

有個下午,我們帶容容去買東西。人行道上,容容常常喜歡緊靠車道邊緣走。於是,容爸停腳,蹲下來,對他說:要牽著大人的手才可以走在邊邊。原因呢?可不是 [很危險] 就可以打發。[因為你有時候會沒注意,萬一走到馬路上,會被車子撞到;所以,你如果走在邊邊,得要一路提心吊膽,不願意這樣。] 通常,如果小孩同意這說法,牽了、也就過去了。但如果他不同意,那就有得耗。

孩子的理由是:我不會走到馬路上。還說:走在邊邊可以看到比較多。二歲小孩會講這些,實在不錯了。但是,容爸仍然不肯輕放:牽手之後還是可以走在邊邊、還是可以看得比較多啊,所以,最後演變成:要不牽手,要不就回家。

結果,容都不要。他們兩個在僵持,而我從頭到尾都做壁上觀。平時都是我帶小孩出來,無法好好看路上風景,此時正好把過路行人盡情看個夠。偶爾瞄一下錶,嗯,才過十分鐘嗎?好像沒有想像中的久嘛。但若角色對調,我可能就覺得度秒如年了。那一邊,容爸繼續:要不牽手、要不回家。容則繼續:我都不要。

沒想到,過一會兒容容提出:我要坐推車。可是,推車在家裡啊。要回頭一趟?

容爸:[(無奈).... 那你要一路都坐推車,不可以下來喔。]
容:[好。]
容爸看看我。我斬釘截鐵的說:[ 我不要回去。] 雖然家就在不遠處,但我寧願待在路上看人。
一聽此話,容爸臉色似乎更不好了。
容爸:[唉....(起身) ,那我回去拿。]
容:[那,我在這裡,會被別人帶走耶。]
我趕快接口:[我在這裡陪你。]
所以,容爸只好回去了。推車打開來,容也就二話不說坐上去,還不忘一路宣揚:我有一直坐著推車喔。

走在邊邊這事,若我來處理,跟容爸有同、也有不同。相同的是,我們都會把不許的原因說清楚,而不是只用[危險]帶過。而且,會盡量記得採用[]訊息(覺得如何如何,而不是怎樣怎樣)。最後,為了讓事情有個結局,我也會提出選項。(當然啦,孩子也不是省油的燈,二歲半之後就會說:我都不要。)

不同的是,我沒那麼堅持,我比較隨便,我比較願意一路盯著他而讓他走邊邊。另外呢,我還可能會問問孩子的感受。例如:你為什麼一定要走在邊邊、你覺得這樣走哪裏好呢?從他的想法裡,有時候能得出另外的解決方案。或者,我私下想,他可能就會比較願意接受我的做法,因為,至少我也聽了他的感受。

爸媽對待小孩可否有不同標準?我覺得,若大方向不同,那是一定要討論的;其他,就按各人處理。當然,孩子會詰問為什麼媽說可以、爸說不行?但我們就直接跟他講各人的想法,不把這種不同當成困擾。爸媽本來就是不同的兩個人。各人的想法都攤出來,反而是讓事情釐清楚的好機會。而且,有趣的是,我愈來愈發現,我們兩人,還真是有著許許多多的不同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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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捲好玩話說容容滿兩歲之後,我就不時想要來解決他的如廁大事。然而,每次嘗試的結果,都是鍛羽收兵。查了資料問了人,結論就是他還沒準備好。春夏以來,我偶爾脫掉他的尿褲。意外很多,尤其是大便在地毯上,非常難清理。我們對此忍受度很低,覺得撐不下去了,就又讓他穿上尿褲。這樣反反覆覆、斷斷續續,而且他已經二歲九個月,卻還大小便都不定時。我雖然心急,也別無他法。

但是,戲劇性地,容容幾乎是在[一夜之間]就進展到每泡都可以尿在便盆裡。為什麼說是[一夜之間]呢?因為,前一天我帶他去超市短程買個東西,他給我當場屎尿齊下,害我狼狽萬分,發誓下次帶他出門絕對要穿上尿褲!結果,隔天就大逆轉,一早醒來就奇蹟似的自己跑去小解,我摸他尿褲,是乾的--連晚上都可以保持乾爽啦。這表示他的生理已經足夠成熟了。

號稱嬰兒專家的Gina Ford有本育兒書叫做[Potty Training In One Week]。我一看書名,心想:怎麼可能一週完成?!其實說穿了,鐵血育兒權威所謂的[一週完成如廁訓練],靠的還是這一週前的[觀察]跟[預備期]。觀察,是看小孩準備好了沒,有幾項指標(其中我覺得最重要的是:小孩要排泄前是否會有所表示);預備期是指,讓孩子熟悉週邊配備、培養氣氛,像是讀故事書或角色扮演之類的。生理心理及環境都配合了,才正式上路。這似乎跟台灣做法不同,他們好像主要是看天氣許可,就直接脫掉尿布,跟他拼了。我常常在想,像容容這樣二歲九才不穿尿布,讓台灣褓母看到大概會連下巴都掉下來了。

一般來說,不主張兩歲以前訓練的原因是,這時候的小孩多半無法自己主動,而是靠大人定時半強迫小孩解尿。我們的文化裡,不是有噓尿這回事嗎?尤其如果是上一輩帶孫子,本來就不太管什麼主動不主動的,通常老人家就是視 [為孩子忙得團團轉] 為正當。但容爸非常看重[主動]這件事。他的做法是:如果一直提醒容容、而他都不願意去坐便桶,那就二話不說、把他尿褲穿上,等願意去坐了再來。他覺得,如果小孩自己沒有意願配合與學習,那大人這樣緊盯又收拾得苦哈哈的,其實只是讓自己以為事情有在進展而已。

容爸這樣說也滿一針見血的。不過我還是主張:脫掉尿布可以幫助孩子[感覺]排泄的感覺。所以,我就不管容爸[為何這樣就可以感覺?]這學術似的質疑了。

想起來,容容也滿倒楣的,因為他要是屎尿在褲子或地上,我們這兩個處女座爸媽都不會有好臉色,尤其是才剛叫他坐過便桶時。容容看起來倒是無所謂。但後來,他就不願意沒穿尿褲,問他為什麼,他說因為那可以幫忙吸水。我推想,他實在是非常不願意被唸、被罵,即使表面上無所謂的樣子。在這種情況下,是怎麼樣都沒辦法學會的。於是,我就跟容爸說了我的想法,之後我們就盡量不再唸他,並且,要穿什麼都由他。

但是,我們清楚的讓他知道,這件事得要你願意[學]才行。我們會說:你要不要學著在potty尿尿?要啊,那就不穿尿褲,想尿了就趕快去potty喔;不要啊,那也沒關係,尿褲穿上。這樣才兩天,容容就會告訴我:尿尿在[阿布]裡了。尿了之後會主動講,就是最重要的指標,表示他已經很清楚意識到排泄。又過了一兩天,他光著屁股時,可以自己就近在potty尿尿。再過一兩天,即使是穿著褲子,他也可以自己跑去找potty、脫下來尿了。這樣看來,只要等他準備好了,還真的是一週就訓練得起來呢。

我們比較慘,經過大半年的嘗試,才知道:年紀到了再來如廁學習,才會一舉成功。容容是完全符合書上寫的平均2.8歲,才發展出控制膀胱的能力。那,人家明明連年紀都統計出來了,我為什麼這麼急,搞得自己那般狼狽?當然是因為[同儕壓力]:人家誰誰誰不是剛滿兩歲就會了,有的還不用帶就自己會去尿哩。對此,容爸又一針見血了:那容容不到兩歲就會拿筷子啊,別家小孩會嗎?

所以,如廁學習,爸媽的原則不外乎就是:等他成熟、培養意願、不責罵。這本來就是所有育兒書都寫著的,我卻花了這麼久的時間才知道,它真的就僅僅是 [等待] 跟 [相信],這樣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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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要連結一篇文章----親愛的小樹。這篇由南方電子報提供的文章,作者是顧玉玲,一位投入國際勞工人權的社運工作者、也是一位母親,小樹是她的女兒。跟以前我在NGO的同事一樣,她們有時候得把小孩帶在身邊工作,那時有不少孩子在娘胎裡就走上街頭、晚上九十點還陪著媽媽(或爸爸) 在辦公室處理發生在別人家的不公不義。

顧玉玲文章以寫給六歲女兒為名,提到2006年台中的外籍雇傭糾紛。一個在豪宅幫傭的外籍婦女,長達一年半沒有休假,要請辭卻走不了,最後發狂砍殺雇主。我想,大部分人知情後,應該都會為之惻然。而有一些人可能不知道,二三十年前,類似的事也發生過,那是鄒族青年湯英伸事件。時隔這許多年,由不平等引發的衝突悲劇,仍然發生在號稱"進步"的台灣社會。

嗟嘆之外,我們也許還會往好處想:這應該只是個案吧?我們不是看到公園裡那些推輪椅長者出來曬太陽的外傭們,常常都挺開心的嗎?以前有一次我帶小孩去高級地段的公園玩耍,聽到有人把二手衣物送給鄰居家的外傭,還稱讚她穿了很好看呢。所以,情況應該沒那麼糟吧?台灣人對外籍勞動者應該還算友善的吧?

嗯,既然我們眼睛裡看到的情況沒這麼差,那就算它只是個案好了。然而,我不禁想:那個出事的家庭,難道沒有鄰居嗎?難道沒有任何一個週遭的人,在出事前發現不對勁嗎?台灣這麼地狹人稠,沒人知道的可能性很低吧?那麼,隱隱感覺不對勁的人,為什麼不出聲呢?即使是勸一勸那家人,也可望造成一點點影響吧?除了不當的外勞政策之外,到底是什麼樣的社會環境,默默的把這"個案"逼到牆角呢?

現代社會的疏離早已不是新聞。但我在想的是,當社群有事,人們是如何看待與處理的呢?我特別想到社會上的中產階級,包括我自己,雖然不算太有錢、也沒什麼權力,但從小到大確實也得到不少資源,才有現在的位置。我發現有一種想法在我們之中是頗為普遍的:社會資源本來就是分配不均的;遇到委曲,抱怨哭訴都沒用,要靠自己的優勢來化解,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。我在想:當許多人抱持著這個信念,在社會上追求自身的成功之時,是否也用這種思維,去看待週遭其他人的處境?而在進步與文明的表象下,忽略了許多人其實是沒有任何優勢可言的?

我不知道自己這樣的提問是否適切,或者,是否有解答,這是我要深思的課題。但我確定的是,我非常佩服這位做為社運工作者的媽媽,我讚賞她以 "公義" 與 "尊重" 這些價值來教育小孩。這一點,我也要一起努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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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不打小孩日

429當天,台北、台中、高雄,都會有「國際不打小孩日」的活動,由人本教育基金會主辦,主要的訴求,是請大家來體驗一下、並從中找到一些「不打小孩」的方法,詳細資訊可以點貼紙進去看。歡迎大家轉載這個訊息喔。


曾經,有一位從小生長於家暴家庭的女子,長大後,她與先生長期以暴力相待,當然,也打孩子。直到有一天,她發現她幾乎要把孩子給打死了,才主動向社工通報,請他們救救自己和孩子…。長期體罰的她,從那時開始學習,即便在要失控時,得跑到陽台上尖叫,也不要再拿起棍子,不要再打孩子。在往後的日子,她真的沒有再拿起過棍子…。 因申訴與這位媽媽結識,進而與她分享親職理念的人本教育基金會教育中心主任謝淑美,讚嘆而堅定的表示:「這位來自家暴家庭的家長,她過往的生活周遭,完全沒有任何正面的力量可以幫助她走向沒有暴力的生活,而,她都可以逐步學會不要體罰。那麼,大家更沒有理由非打不可。」

不打,不只是為了維護人權或尊重生命,而是讓人可藉此,獲得真正的解放。許多家長開始想在家庭裡做改變時,會發現真的很難—難的不在自己,而是當孩子在家 庭或公眾場合出現狀況時,若不以體罰處理,他似乎就對不起周遭的親朋好友。家長們會發現,過去非打不可,並不是因為自己從心裡相信「打」才有效,而是因為 不敢對不起別人,或怕自己跟別人不一樣…。往往大人們可以為了對得起所有人,而忘了眼前被體罰的孩子,才是最幼小、最該被呵護的人…。

試著不打,是讓自己有機會邁向一種更進步、更有愛的生活,也讓自己重新界定與世界之間的關係,使自己有機會進一步思考:「生命真的是不容許犯錯的嗎?我最在乎的是什麼?這是我要的生活嗎?」

『430國際不打小孩日』,就是這麼一個機會,讓需要下定決心的大人,在這天一同許諾,加入不打小孩的行列,已經有所實踐的大人們,也可以在這一天更進一步,邀請朋友加入,一起建立友善和平的社會。

去年底,教育基本法修訂後,台灣成為世界第一百零九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,觀念的轉變,更需要在社會中發酵落實。於是,今年的「430國際不打小孩日」, 我們將以「打造一個愛的家,不打小孩」為主軸,響應國際,希望號召四百三十個反體罰家庭參加親子踩街遊行的嘉年華,並在大安森林公園裡舉辦立約宣誓、精彩藝文表演,以及親子主題園遊會,提供各種增進親子關係的親子活動,讓現場的大人與小孩一同體驗不一樣的溝通。

這個活動,我們非常需要集結大家的力量一起來完成。透過大家的努力,期望能讓整個社會凝聚更多正向管教的能量,讓還在猶豫的家庭知道,社會存在一股支撐他們改變的力量,讓每個孩子都能擁有一個『沒有打罵,充滿幸福』的成長環境。

這場值得寫入家庭史的共同記憶,誠摯地邀請您攜家帶眷一起來歡慶這個兒童人權慶典!

※參加遊行者,當天將贈送 「不打小孩福袋」,給您各種正面管教的秘方!
包括實用的「不打小孩一句訣」、「民間團體諮詢電話表」,以及兩本好書:
1. 《愛的手冊》—幫助家長老師釐清體罰問題,學習以啟發取代懲罰,和孩子更親密。
2、《接納、友善學習的教室—正面管教法》—2007年4月全新出版!譯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出版品,旨在幫助教育人員在教室中學習正向而非暴力的管教方式。

2007年430國際不打小孩日活動資訊:

日期:2007年4月29日(週日)上午
地點:台北、台中、高雄同步舉行

方式:
【台北場】
 踩街集合:9:00~9:40 台灣大學總區正門口
 踩街遊行:9:00~9:30 台大→大安森林公園
 園遊攤位、舞台表演:10: 30~12:00 大安森林公園

【台中場】
 踩街集合:9:00~9:30 科學博物館戶外廣場
 踩街遊行:9:00~9:30 科博館→綠園道→文化局→美術館→
       美村路SOGO →科博館
 園遊攤位、舞台表演:10: 30~12:00 科學博物館戶外廣場

【高雄場】
 踩街集合:9:00~9:30 中央公園
 踩街遊行:9:00~9:30 中央公園→文化中心(沿五福路)
 園遊攤位、舞台表演:10: 30~12:00 高雄市文化中心

歡迎您的洽詢!洽詢專線:台北 (02)2367-0151#185,186 台中 (04)2320-0078 高雄 (07)385-6350或上人本網站查詢:http://www.hef.org.tw/430/index01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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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看到有大人摟著小孩,說「你怎麼那麼可愛!」

這句話,當然不是在問問題,而是一種讚美,也沒有哪個小孩真的來回答這個問題的。不過,有一次社會心理學上課時,我們竟然很認真的,要幫這個問題找個答案。

老師拋出的問題是:為什麼大部分的小孩長得圓圓的、眼睛大大、很可愛?不只是人類的小孩,哺乳類跟鳥類都有這種現象:年幼時跟成年後的長相,明顯不同。

有同學說:長得可愛能夠吸引大人的關注;也有同學說:長得可愛能夠博取大人歡心,讓大人願意投入更多心力照顧。長相討喜的確是一種生存優勢。前兩週,英國才發表了一份研究,證實長相俊美的人在法庭上被判刑的機率較低。不過,這種解釋可能只適用於人類吧?我沒看過還有哪種動物像人類一樣,喜歡逗弄嬰兒、因為跟嬰兒有互動而覺得滿足。

若要一併考慮所有鳥類跟哺乳類的情況,可能還需要更根本的解釋。先來看看那些從小到大都長同一副模樣的動物吧!昆蟲(例如蚱蜢)、爬蟲(例如蛇)、以及魚類,牠們的幼體只是體型比較小,身體各部份的比例跟成年以後是一致的。

這些動物有個共通的特點:牠們從蛋裡面孵出來沒多久,也許幾分鐘,頂多一天吧,就具備了所有生存的能力,只差體型比較小一點而已。

相較於這些動物,鳥類跟哺乳類算是相當「慢熟」的動物。鳥,從孵化到能飛,好像要好幾週;國王企鵝得要到一歲以後才能下海游泳;哺乳類更不用說了,光是吃奶就要吃上好一陣子,要長大到有獨立行動的能力,都得好幾星期。人類更久,得要十多年吧?


這些「慢熟」的動物願意照顧下一代,未必是因為牠們長得可愛,而是透過基因遺傳下來的本能。那些不願意照顧下一代的動物,牠們的幼體可能在還沒有繁殖能力之前,就夭折了,而牠們的基因也就此失傳。

不過,運用社會心理學的觀點,倒是能夠幫「慢熟」跟「幼年的長相」找出一點關聯。

年幼的動物,除了躲避天敵的威脅之外,還得撐得過群體內部的威脅才行。說穿了,就是自己人互相爭奪權力與地盤那回事。有人研究過猴子之間的鬥爭:排名越接近的猴子,衝突越兇。也就是說,第一名跟第二名,會拼得你死我活,但是第一名跟第十名之間,幾乎不會有什麼衝突。另一個比較熟悉的例子是狗:兩狗相爭,輸的一方會將身體的要害暴露出來,表示投降,贏的一方也就不會繼續攻擊。畢竟,群體內競爭的目的,只是要定輸贏,而不是拼死活。

因此,年幼的動物可能發展出一種生存策略,就是直接向強者宣告:「我對你沒有威脅性啦!」而跟成年動物明顯不同的長相,就是牠們傳達這個訊息的方式。

這套邏輯放到人類社會裡,似乎也說得通。

如果你請兩個朋友來家裡吃飯,結果其中一個對你煮的菜挑三撿四,不只掉得滿桌飯粒,連湯都打翻了,灑了一地。你會有什麼反應呢?就算沒有當場把她趕出去,應該也不會再有下一次了吧!

不過,如果我說這兩個朋友,一個是你的好同事,另一個是他兩歲半的小孩,你的反應會有不同嗎?

我自己也有類似的親身經歷。剛到英國時,還不太會分辨英國人的年紀,就遇到兩個當地的青少年要來搶我們的優格。當時覺得「他們」可能是高中生,我緊張得要死,等到事後知道「她們」才13歲,才剛上國中,心情就大大不同......


扯遠了,拉回主題。

我必須承認:有時候小孩未必是天使,而是隻小惡魔,會把爸媽惹得火冒三丈。但是,當我們看著孩子的臉時,能夠想起他要傳遞的訊息嗎?

孩子不是存心找麻煩,他只是還不會而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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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SM13468什麼人會對這個問題感興趣呢?

肩負「父母」職責的人們,大概會蠻想一探究竟的。不過,這也是心理學家們關心的主題之一喔!這學期上了一門「社會心理學」,就是從家庭裡的教養談起。

有句話說,年過二十五的人,得要為自己的外貌與行為負責。若把這句話反過來看,二十五歲之前,還有些別人會跟我們一起擔這個責任。那些人,應該就是父母了吧!

在生理的層面上,父母遺傳自己的基因給孩子,也將自己對食物的喜好、用餐習慣、衛生觀念等,複製在孩子身上。在外在環境的層面上,孩子人生中最初的十到二十年,都得要跟父母住在一起,分享同樣的空間、同樣的鄰里關係。父母選擇居住地的能力,往往受限於他們的經濟階級與生活態度,孩子也因為跟父母同住,而受影響。

另外,人類的大腦保留了極大的彈性,留待後天的輸入,也就是學習。這讓人類得以發展出複雜的社會與認知能力。發展這些能力的主要方法,就是觀察與模仿身邊的成人。孩子會觀察父母如何說話、如何感受、如何與人互動,同時,也能藉由父母的語言描述,學會如何面對過去的經歷或是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情。

大家都知道父母對孩子的發展,有重大的影響,但究竟哪些父母,給了孩子較好的影響呢?這個問題的答案,對人類文明的進步將會有很重要的貢獻。

想像一下,假如研究的結果證實,方形的門窗是引發暴力行為的關鍵因素,那我們就可以立法,要求所有的建築改用圓形門窗,經過一兩代的時間,許多犯罪行為都會自然消失,說不定,連國與國的戰爭都可以消彌。

可惜事情沒有這麼簡單。人生,是無法實驗的。在無法進行控制實驗的狀況下,研究者只能從各種蛛絲馬跡中,找出事情的相關性,進而拼湊出因果關係。進展雖然緩慢,但積少成多,還是挺讓人期待的。

研究這個主題的心理學家,首先得先建立一套描述教養方式的方法。我覺得光是這些分類本身,對有在反省教養方式的爸媽而言,可能就是一大幫助。

有人(Baumrind)把教養方式歸納為三種類型:專制型、寬容型、以及權威型。這不是很新的東西,我記得幾年前已經有些書把這種分類介紹給台灣父母了。

極端專制型的父母,會依照自己對事情輕重緩急(priority)的原則,嚴格的要求小孩,而不考慮小孩本身的狀況,可以想成類似「我怎麼說,你就怎麼做」那樣。

極端寬容型的父母,則是接納小孩自身的各種面貌,不加干預,同時顯現出來的,則是對於事情幾乎沒有輕重緩急的判斷。

至於權威型的父母,他們有很清楚的輕重緩急原則,但在要求小孩的時候,會加以說明,並保留相當程度商量的空間。

舉個例子來說:小孩在週末想跟朋友出去玩。

專制型的父母會說:「你得在晚上十點前回來,否則,你會被禁足一個星期,零用錢也會被沒收」。

寬容型的父母會說:「好啊,等妳回來的時候見囉」。

權威型的父母會說:「我希望你在十點之前回來,因為我覺得十點之後還待在街上並不安全,如果你真的有困難,請在九點五十九分之前打電話給我」,結果,小孩在十點十五分才來電話,他們會說:「我實在擔心死了,不過,沒關係」。

你/妳是哪一型的父母呢?

據上課的教授說,在西方,權威型的父母是成效最好的。因為父母是老練的「社會人」,能夠最有效的協助小孩發展出在社會中生從所需要的各種能力。專制型的父母剝奪了小孩練習與理解的機會,寬容型的父母並沒有提供清楚的典範。

雖然教授保留了文化差異的可能,但我覺得,台灣現在已經跟西方沒什麼差別了,也許,權威型的管教方式,也會是比較好的選擇。只是,坐在電腦前看文章做選擇是很容易,實際上做起來,卻會複雜許多。

現在正養育幼兒的這一代父母,應該有不少人,是在專制型的教養方式下長大的,有時後難免會將「內建」的親子互動模式,應用到自己與孩子之間。另一方面,在反省自身經驗之後,也有可能採取寬容型的教養方式,希望孩子不要再經歷自己過往的不愉快。

但值得注意的是,權威型教養方式,並非專制與寬容的折衷方案。時而專制、時而寬容,也未必就有折衷的效果,反而會造成兩種方式缺點的總和。

要運用權威型的教養方式,需要兩種基本能力:把道理說清楚,同理孩子的狀態。這兩種能力,在台灣當前的文化裡,並不普遍。前陣子讀了一篇文章──他為什麼會察言觀色(註1),裡面就有一個如何跟孩子說理的好例子。

根據我自己的經驗,努力跟孩子說理,不只是有長遠的好處,漸漸的,短期的效果也挺令人滿意。但並不是說,當個權威型的父母,就保證可以跟孩子甜甜蜜蜜的相處。我們家容容那句:「你不要講話了啦!」就是個很經典的明證。對於自認還頗稱職的這對爸媽,真是個不小的打擊!

孩子有他先天的需求與喜好,增、減、或改變,都是學習與人相處的必要過程。即使為人父母的採用權威型的教養方式,也無法迴避--我們只是用了比較有效的方式,協助孩子面對這個過程而已。想清楚這一點,對於孩子給我下的這個「閉嘴令」,就比較能釋懷了。


註1:這篇文章原載於人本教育札記213期,作者是朱台翔。
註2:照片是我家廚房的窗景。好久沒有這麼晴朗的藍天了,是春天要來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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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相關主題的文章1:延遲滿足
@ 相關主題的文章2:說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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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toto出去玩

容容這個月來有個玩伴,名叫TOTO,他比容容大三個月,兩人都不是衝撞型的孩子,但是,當然,小孩沒有一樣的。三月以來,兩孩輪流在兩家之間上班,我跟TOTO媽都覺得這樣挺好,我們都覺得時間多出了些,另外我覺得容容有跟人相處的新經驗。不過很可惜,下個月中旬,他們一家就要搬到英格蘭中部小鎮去了,不然,這樣的互助 playgroup還可以持續到正式上幼稚園。

兩人的互動,去年像是動物在互嗅階段,都各玩各的。今年見面多了、年紀也大了些,在大人引導下會一起玩;到了最近,大人不在場時,他們還會自行對話,句子例如"你玩這個拼圖,好不好啊?"另一個就想了一會兒,說"好"。聽了滿想笑。我觀察,能發展出這種對話,是在排解衝突中學來的。(所以說,衝突,對大小來說都是很重要的學習)。

既不是衝撞型的孩子,那會發生什麼樣的衝突呢?

輪到來我們家上班的時候,我看到他們之間的衝突模式,不外乎就是容容管秩序("某某東西不可以怎樣怎樣,因為會怎樣怎樣"),然後TOTO不爽、就偏要那樣(把東西藏到背後,或帶著跑到遠端的廚房),接著容容就哭了。或者是,容容想玩TOTO剛拿到手的東西,卻跑來跟我說:"可是我要玩那個耶"。我教他自己去跟TOTO商量,他不肯:"要媽媽去"。我不從,他就哭;去商量了,不成,他也哭。有時候,是TOTO拿走容手上的東西,這當然,也哭。

從第一天起,我就告訴他:"哭也沒有用啊。你要自己去跟TOTO講,講了他可能會給你,但是也可能不給你。不管給不給你,哭就沒有用啊。"這話他都會複述了,但,還是會哭。

他的哭法,阿公謂之"找螞蟻",就是兩手趴地、頭臉貼地的哭。沒有尖叫,但眼淚泉湧,哭很短,頂多一兩分鐘。

今天下午帶兩個小孩去公園玩,要走回來的路上,發生兩個小衝突,都是很典型的。首先是樹枝事件,我發現路邊一截類似姑婆芋的長柄大枯葉,本來要拿起來給他們玩,但一拿起就發現不好,因為它的柄斷了,而且只有一支,分不平。我趕緊放下,跟著TOTO往前走,容容逗留在後,我看到他撿起來把玩了一會兒。我一直叫他,他才放下跟過來。接著,是TOTO發現一叢修剪下的枝葉,撿了起來走著,容容就也要拿。我的處理過程同前述,要他自己商量,他的結果也同前述,哭了。每次這樣,TOTO會更為防衛,更是不給。想起來我也是個拙人,只會對容說:[他不願意給,也沒辦法啊。] 接著我想乾脆兩個人都不要拿,就跟TOTO說這是此戶人家的,應該放回去。幸好他還願意放回去。我發現這叢枝上是有刺的,轉移注意力跟容容介紹,還加強我的謬論:[看,這小朋友不能拿,因為有刺....。] 容容就止住哭,還碰了一下刺,我請TOTO也摸摸刺,他卻不要。

接下來,走著。我的左手牽TOTO走了一小段,右手要去牽容容,他卻不肯,說什麼都要牽我的左手。我心裡實在弄不懂他為什麼這樣,但也耐著性子同前處理,我說這件事牽涉到我跟TOTO,我是願意換,但他還是得跟TOTO商量。他的反應也同前,硬要我來出面。我就不理他,要往前走,他哭著抱大腿阻擋去路。幸好這是在一個社區裡的巷弄,沒什麼行人。我對TOTO說,我們等他哭完再走好嗎?他說好。我就準備耗在那裡等他哭。過一會兒我想,他的要求沒什麼 [理],我若找個 [理] 給他,也許局面就打開了。我對容容說,等一下我們走到馬路邊,你牽我的右手就會走在靠近車道,你比較高大、比較不會被車風吹倒,所以你適合牽在我的右手。說了兩次,他就止住哭,願意牽我右手走了。

他是當真的。因為,我們過了一個斑馬線,結果他就變成不是在車道側,他很快就察覺到,就自己換到我左邊來,而且還要走在人行道邊緣(要感受車風啊?)。

原本我不明白容容為什麼有那些 [無謂的堅持],這樣來龍去脈記錄下來之後,我很驚訝的發現到,他應該都有原因。樹枝事件,可能是因為他要拿長柄葉的時候,被我叫回;而TOTO拿那叢樹枝,我卻沒怎樣。牽手事件可能是因為,樹枝沒處理好,接著我先牽了TOTO,而沒有同時一起。

當然,這也可能只是我的臆測。但是他過不去,應該都有原因。我雖然沒有暴躁、沒有打罵,但我老是用"唉,兩歲小孩啦"來搪塞。整個就是說,我不夠敏銳,沒有突破表象、看見孩子的內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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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SM13401始料未及的,抓蛇,成了兩個小孩每次都要玩的遊戲。既然如此風靡,也就值得一記,並交代這尾「蛇」的來歷。

蛇,就是懸在燈罩上面,那一條長長的紙,容容叫它 Snake。它的來歷,可得從兩個月前,我們幫容容買了一套安全剪刀,開始說起。SSM13404在那之前,容容就一直很渴望使用剪刀。但大人的剪刀畢竟還是有風險,實在不放心讓他自己使用。有了安全剪刀之後,容容就可以「合法使用」剪刀了。

他每天都到處找紙,狂剪。一邊剪,還會一邊幫剪出來的形狀命名。

剛開始,大部分的紙片都叫作Triangle(三角形),後來慢慢有一些叫做 Rectangular(長方形)。今天挺特別,剪了一個Triangle 之後,又來了一片,居然叫做Cow(乳牛)。雖然有時候我覺得容容幫紙片取的名字沒什麼道理,但也許只是我沒弄明白他的意思。

就在開始狂剪快一週之後,容容越發豪氣,一張A4紙快剪兩刀,就算完成了他的創作。眼看抽屜裡的回收紙就快被他剪光了,再下去,連全新的紙都要不保。只好來想些辦法,讓他回頭再來玩一玩那些還挺完整的紙片。

辦法之一,就是撕紙。而且,要小小力的撕,撕的細細的。我拿著一張紙片,沿著邊,一圈一圈的撕成一個長條。小孩看到一個大人,那麼專心地,津津有味地在撕一張紙,實在很難不跟進。這時,效果就達到了。

撕到一半,在旁邊「臨摹」的容容盯著我的這條紙說:「哇,snake耶!」嘿!真是佩服小孩辨認特徵的天賦。撕完後,我把紙條掛到燈罩上,容容興致一來,居然說要抓snake。

怎麼個抓法呢?小小個子,站在地上還差一大截,他不放棄,開始搬沙發椅墊。搖搖晃晃的爬上去,伸長了手去抓,還是搆不著。但是他發揮了驚人的毅力,屢敗屢戰,好像每多爬一次,墊子都會變得高一些似的。

後來,我偷偷的把 snake 拉低一些,才一償他的心願。但 snake 也因此被拉斷一大截,而懸得更高了。從那之後,容容大概還玩過一兩次吧!

直到最近,一位跟容容年紀相仿的小孩來家裡玩,容容就趕緊端出這道「好菜」來招待朋友,兩個孩子在沙發墊上爬上跳下,玩到滿身大汗。奇怪的是,我怎麼看都覺得他們只是爬上跳下,根本沒在管那尾 snake,但嘴巴上還是會說:「我們去客廳抓 snake !」

難倒,這兩個小孩已經學會「象徵」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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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餐方面,容容一向食量不多。我們努力實踐飯前不給點心。但有個困難是,做飯時間常常只有一個人在家,只得把他帶在廚房。水果就擺在台子上,零食就在櫃子裡。這時候,要一邊阻擋他、一邊煮飯,很討厭。



昨天下午他起床,我正在做梨子派和千層麵,他到廚房來,挖走一個小李子(plum),又吃了幾片玉米片。當然告訴他不可再吃、以及原因,但這對小孩來說並無意義,他手上已經又抓了好幾顆小李子。不如給他一點事情做。[那你洗起來,飯後給爸爸媽媽吃。](雖然愛吃,但他不太會去吃別人的份。)

[好。(搬椅子上水槽)]

[你要用什麼碗來裝?]

[要用pink的。]

[好,我幫你拿。為什麼要用pink的?]

[因為...plum是pink,這個也是pink。]



我說一人一個,但他連洗了四五個。還念念有詞地分配:"這個暗暝矇的給爸爸,這個紅色的給媽媽和容容。"洗好,放好,還是蠢蠢欲動。我想到"延遲滿足"。



[媽媽,可以吃嗎?]

[你已經吃過一個了。現在如果你再吃一個,飯後就不能吃;如果你現在不吃這一個,飯後你就可以吃兩個。]



這有點複雜,講了兩遍給他聽。他似乎在努力理解,但到底懂不懂,天曉得。總之他沒再吃,但時不時的就來問:"媽媽,這可以吃嗎?"我就再講一遍。



等待千層麵烤好的50分鐘內,來到客廳,他還要把那一整碗帶來,我只允許他拿一個在手上。有其他東西分散注意力,他還是在問"可以吃嗎?"。六點爸爸回來了,千層麵還有20分鐘。還在問,答案相同。終於,等不住了,"要現在吃。"他把李子湊近嘴邊。我說:好,你吃,可是你現在吃掉,飯後就沒有兩個了喔。



他還是咬下去了。飯後,就看著我們吃水果。少甫大概是可憐他,給了一片方塊酥。



睡前,我要燒開水,他又跟到廚房翻東西。已經很久沒給睡前牛奶了。他要吃蘋果,我一洗好,他就拿走了。



[等一下,還沒切耶。]

[我自己切。我有刀子。(前幾天才買了一組新刀叉給他)]

[喔....(心想:那個又不利,讓他搞一陣子拖時間吧) 好吧,我拿給你。]

[我不能用大人的刀子,只能用小朋友的。]

[對。]



蘋果一吃,胃口大開,搬了椅頭仔過來,拿到方塊酥。我不喜歡從小孩手上搶走東西,讓他拿了一個,就整包放進櫃子。他開櫃,要吃消化餅、要吃葡萄乾;我擋著、還用橡皮筋套住櫃子把手。他就開始哭喊了。橡皮筋當然沒用,他又不是嬰兒,我就用手擋著,兩人拉鋸了一陣。最後把他抱下椅子,想把他帶出廚房。這個年紀的小孩大概都內建有泥鰍功,不是那麼容易抓住的。一邊大哭,一邊還繼續爬回椅子。我想,既然櫃子我封不住,那就把椅子拿走。我把兩張板凳疊起倒過來,放到窗台上。這下子真的無計可施,趴到地上大哭,說要自己從椅子上下來。



我還想跟他講理:[你不可以爬椅子自己拿東西吃,*&#%....]

他哭著拍地:[你不要講話了啦!嗚.....]



聽到這句,忍不住笑出來。好好好,不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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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容站在沙發前,專注地玩著沙發上的玩具。我在他身邊,一部分的臉就在他的頭正上方。結果他突然玩到興奮,頭猛一抬,撞到我的左頰顴骨。我非常非常的痛。

被小孩撞到很痛,如果是你,你會對他說什麼、或怎麼做呢?
a) 大喝一聲:你撞到我了啦!
b) 嗚~好痛喔,來幫我呼呼。
c) 教他說對不起。
d) 怪他不小心。
e) ......?



我真的是非常非常痛,馬上哀號出來(同時,看他好像撞得沒事,可能是頭骨比顴骨硬)。這一哀號,真實的感受那痛、並且不刻意克制自己情緒,結果就是:我鼻子一酸、眼淚掉了下來,足足哭了一兩分鐘。

在這一兩分鐘內,我還觀察著容容的反應(什麼媽媽嘛~到底是真哭還是假哭)。他只是呆呆的站在一旁,看著我。我除了發出哭的聲音,除了說一次好痛喔三個字,其他一句話都沒說。沒有叫他過來幫我呼呼,更沒有(想到要)教他說對不起。(我當時是一個被撞到的人,暫時就不當媽媽了。)

他的反應,從頭到尾就是靜靜的站在原地(我心裡想:以後他去幼稚園,弄到別人哭,會不會也是這個樣子呢?),他就只是看著,沒有其他的動作,直到我哭完擦掉眼淚,他才開始把弄玩具。接著,互動如常。

這是兩歲小孩的反應。看到別人痛苦傷心,他心裡有什麼感覺,我並不清楚,也無從得知。確定的是,他知道我很痛所以哭泣,而進一步的行動就付之闕如了。這時候是否該教他說 "對不起"呢?受害者要求加害人道歉,在社會新聞上不稀奇;但是不知道為什麼,要我叫(教)小孩跟我說 "對不起",我就是覺得怪。如果我不是當事人,而是排解容容跟別人的衝突,這時再來教對不起,那就比較對了。由此可見,很多學習還是得要在家庭之外才能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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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,一家三口吃完早餐,容容依照這幾天的慣例,嚷著要吃「滴陶乾」(葡萄乾)。怡伶於是從架子上拿了葡萄乾,倒一些在碟子上給容容。容容用手指一粒一粒的捏起來吃著,一邊還不忘捏幾粒給怡伶吃。嗯.......套句容容阿公的話--這耶囝ei飼lei!(養這個兒子值得啦!)



收到這麼好的禮物,怡伶很高興的跟容容說:「謝謝容容」。這一方面是基本的回應,一方面也慢慢讓容容學習人際互動。不出所料,容容馬上學了起來,跟著說:「謝謝容容」。發音都對了,可惜角色弄反了。

沒關係,這事本來就急不得。



觀察容容學說話的過程,先是單個名詞,再是單個動詞,然後是把名詞跟動詞連著說。雖然大人示範的是完整的句子,有主詞、動詞、介係詞、受詞,但容容到現在還是沒說過半個介係詞。例如,容容會說:「容容容容容容...角角...借...把拔!」(容容的角角借給爸爸),那個「給」字硬是給跳過去。大概是介係詞的意義太抽象了吧!



介係詞如此,那代名詞呢?呵呵,代名詞是不能跟名詞相提並論的,儘管每天都從大人這邊聽到幾百次「你」、「我」,容容卻從來都沒說過半個。代名詞所指的對象雖然很具體,可是卻牽涉到「自己」、「對方」、和「其他人」的分別,也很不簡單!



回到主題,再來說教「謝謝」這件事。我跟怡伶是不教的,沒什麼深奧的理由,只因為我們找不到有效的教法,可以克服「自己─對方」的角色問題,再者,說謝謝重要的是要表達心意,如果變成應要求套套招數,從而習慣「有口無心」,豈不是更得不償失?因此,我們只會在適合的情境下示範說謝謝,至於哪天才能夠體會,就看他自己囉!



雖然我們打著「長大就會」的算盤,但身邊還是有不少親友很熱心的想要教容容說謝謝。教法大致上可以分成兩種:第一種是拿東西給容容吃的時候,自己同時說:「好吃!謝謝!」;第二種教法,是拿東西給容容的時候,跟容容說:「你要跟我說──謝謝」。



就結果而論,目前兩種方法都還沒有達到預期效果,但是非預期的效果倒是有一些。昨天容容的表哥來家裡玩,表兄弟之間的一段對話,恰好是個例子。表哥比容容大兩歲,已經很會說話了,也比較會主導遊戲。兩人玩一陣子了,就算偶而會爭搶玩具,大致上還是各玩各的。



這時,表哥想要玩丟接球(有魔鬼氈接盤的那種)。那得兩個人才玩得起來耶,但是容容彈琴彈得正高興......,結果,表哥拿著其中一個接盤,硬要容容拿著。容容雖然被打斷,但也無所謂,就拿吧!怎知,表哥接著就用叱喝的語調,連著說了三次:「容容!你要跟我說謝謝啊!」



教小孩說謝謝,果然不簡單!依此看來,「長大就會」還是個值得考慮的盤算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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